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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全省工会2021年度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解析(三)

来源:半岛体育平台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01 13:11:09

许某某作为单亲妈妈,独自抚养 16 岁女儿。2018 年 8 月,许某某入职镇江某机械装备制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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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某某作为单亲妈妈,独自抚养 16 岁女儿。2018 年 8 月,许某某入职镇江某机械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任仓库主管,月工资 5000 元左右。2019 年 8 月,许某某确诊患卵巢癌,遂入院治疗,进行手术,并接受化疗。病休期间,许某某定期到医院复诊,并向单位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建休单。在此情况下,2020 年 6 月,该公司仍以许某某拒绝到岗且未能按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等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许某某家庭因此陷入困境。许某某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后,于 2021 年 1 月向镇江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许某某应当享受的法定医疗期应该有多长时间。用人单位认为,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许某某应享受的医疗期最长为 6 个月。许某某认为,其身患癌症,且接受手术、化疗等治疗方法,其所应享受的医疗期应不少于 24 个月。镇江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许某某的援助申请后,仔细分析了案情,认为许某某的主张合法合理,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决定指派张红飞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张红飞律师认真研究案情,仔细搜集相关证据资料,帮助许某某向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仲裁审理,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向许某某支付克扣和拖欠的工资 6114 元。

  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句容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并不支付相应工资。在庭审期间,张红飞律师据理力争: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 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也代表着受援人应当享受的医疗期最短不可以少于 24 个月。受援人在病休期间,从始至终坚持定期到医院复诊,并向单位出具了医院的建休单,已经履行了应尽的请假义务。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全面理解医疗期相关规定,就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明显违法。况且,许某某家庭困难,独自养育女儿,又身患重病,十分不易,企业从关心职工、体现爱心的方面出发,也应该保障好她的合法权益。法院采纳了张红飞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按照 24个月医疗期计算,公司应当支付受援人病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 9万元。经双方同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许某某 8.5 万元。

  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已经生活不易,本是顶梁柱的单亲妈妈突患癌症,使家庭状况更加艰难。在此情况下,又突然遭到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家庭生活顿时陷入绝境。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工会组织及时出面伸援手,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医疗期长短结合实际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所患疾病种类等来确定,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全面解读。职工是财富创造的主体,企业能不能发展壮大、行稳致远,离不开职工的辛勤劳动和付出。企业应加强人文关怀,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给职工更多的关心呵护,逐渐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宿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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